关于成品房,2019上半年我们都做了什么?

2019-07-05 11:25   作者:河南省中原成品房研究中心      点击数:2718


      不知不觉,2019年俨然已过去了一半,在上半年,关于成品房我们都做了什么,出台了什么新政,实施情况怎么样,成品房市场发展状况如何,通过对以下成品房及相关大事梳理,我们从中也许能探究到大势所向。


全国


      西安 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 2021年后要达到100%全装修建设

      根据《西安市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8]126号)要求,2019年1月1日起,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含西咸新区,不含蓝田县、周至县)新出让或划拨土地上,除拆迁安置房以外的住宅建设项目实行全装修。西安市政府表示,这是为了全面提升西安市住宅建设品质,积极推广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的装修模式,减少资源消耗和二次装修污染。2021年后要达到100%全装修建设。


      西安市此次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举措并非孤例,实际上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8月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建质[2008]133号),提出推广全装修住宅,逐步取消毛坯房的目标后,全国已经有多个省市先后明确2020年前后实现全装修成品房取代毛坯房。


      新版《绿色住区标准》发布实施

      2月1日,新版《绿色住区标准》实施,为新时代城镇人居环境建设提供了新的坐标系。据了解,《绿色住区标准》于2014年10月1日施行,是我国绿色住区建设领域首个行业协会标准。新版《绿色住区标准》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修编,它以绿色可持续住区发展为核心,立足解决好与自然、经济和社会和谐共生的建设顶层设计问题,它在深刻总结国内外发展经验教训基础上,针对我国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编制而成,集中反映了我国住区发展规律的新视野、新内涵,以新发展理念推动新时期住区发展质量变革。


     《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公示  再强调“新建住宅建筑应全装修交付”

      2月15日,《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规范征求意见稿在住建部网站公示。虽是征求意见稿,但其中《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关于“新建住宅建筑应全装修交付” “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等规定在行业引发极大反响。


     《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中2.3.2 条规定:

“城镇新建住宅建筑应全装修交付,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户内和公共部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和管线应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给排水、燃气、照明、供电等系统及厨卫基本设施应安装到位;

2 供水、供电、燃气、道路、绿地、停车位、垃圾及污水处理等规划配套设施应具备使用条件;

3 消防设施应完好,消防通道应畅通。”


      对此条款,“规范”还做了相应说明:

    “2.3.2 城镇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即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给水排水、供暖、通风和空调、燃气、照明供电等系统基本安装到位,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毕,达到基本使用标准。

同时,住宅交付时应当具备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等条件,配套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合格。”


      同时,2.4.6 条规定“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针对本条,“规范”是这样强化解释的:

    “本条是居民关注的焦点问题,关系到每个住宅用户的切身利益。目前,我国住宅建筑主要以建筑面积进行交易,这样会出现同一项目的建筑面积相同而套内使用面积不同的问题,以此加剧“公摊面积伤民”的矛盾。”


      对于“新建住宅建筑应全装修交付”这里住建部是再次做了强调,“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这将是我国房地产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也是重要的一个进步,是与国际接轨的重要一步,是改进当前问题的科学一步。


      住建部部长王蒙徽:2019房地产市场要做到五个坚持

      3月12日,全国两会期间,住建部部长王蒙徽表示,2019年,将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稳妥地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

      具体而言,要做到五个坚持:第一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二是坚持完善两个体系,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三是坚持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因城施策、分类指导,不断完善市场监测预警和考核评价机制,特别是要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责任落到实处;四是调结构、转方式,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重点解决新市民的住房问题;五是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防止大起大落。


      住建部发布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公告 3个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全装修

     5月30日,住建部在官方网站刊登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公告,公告指出“现批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78-2019,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同时废止。”

      该标准规定“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和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内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等性能进行评价。”同时指出“绿色建筑划分应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4个等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全装修,全装修工程质量、选用材料及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响应国家关于新建住宅应全装修成品交付及保障性住房应“满足基本居住需求”政策精神要求,各地陆续推出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措施,尤其是在人才公寓建设、分配等方面的比拼,更成为各个城市抢夺人才的重要利器。


      南京:企业博士租赁人才公寓、公租房可享受3年租金全免

      5月7日,《南京市企业博士安居工程实施办法》(宁政发〔2019〕82号)印发,办法中提到:租赁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享受3年租金全免,租期最长5年,免租期以外按照市场租金的70%承租。


      广州“抢人”:5类人可申请人才公寓,准入条件未设收入限制

      5月10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广州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明确未来5年广州全市人才公寓的建设、分配等诸多政策细节。这其中,《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广州市中心城区新增供应居住用地中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及人才公寓用地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30%;全市年度城市更新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配套比例不低于全市用于商品房开发的城市更新项目(政府收储后公开出让类项目)建设总量的10%。更为重要的是,政策明确了准入条件,5类人才可申请广州市本级人才公寓,但并未设置收入限制。


      深圳人才住房标准:套内面积大于27平米,鼓励建公共食堂

     6月11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征求《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人才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租售价格和处分条件等,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配租配售的住房。

      征求意见稿指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选址应遵循“大分散、小集中”的原则。对不同套型的套内建筑面积予以明确,以人才住房为例,1~2人使用的Ⅰ类套型,套内建筑面积应大于等于27平方米;3~4人的Ⅲ类套型,套内建筑面积应大于等于51平方米;大于4人的Ⅳ类套型,套内建筑面积应大于等于64平方米。


河南


      河南省2018年青年人才公寓建设任务超额完成

      1月11日,河南省召开推进青年人才公寓建设民生实事新闻发布会。据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黄亚军介绍,2018年省直和郑州市共开工建设青年人才公寓约5.14万套。其中,省直开工建设约2.58万套。截至2018年年底,晨晖苑、文华苑、博学苑、慧城苑、经开苑、广惠苑、永盛苑、金科苑、航港北苑、航港南苑等10个项目,施工单位已全部进场施工。

      郑州市开工建设约2.56万套。郑州市本级项目涉及12个地块、约1.1万套,采用自建形式,已全部开工建设。区级项目中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航空港区等开发区均为2000套,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区、惠济区等市辖区均为1500套,主要采用购买方式,已签订购买合同,所购置房屋大多正在进行主体施工。

      同时,2018年洛阳、濮阳、驻马店、商丘、焦作等5个省辖市启动了青年人才公寓建设试点工作,其中洛阳市已开工1065套,濮阳市通过改造已基本建成1000套。


      郑州GDP破万亿、人口超千万!

      1月16日,河南省省长陈润儿在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显示,预计2018年全省生产总值突破4.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7.5%左右;全省财政总收入5875.8亿元,同比增长11.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63.9亿元,增长10.5%。税收收入完成2656.5亿元,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0.6%,同比提高2.2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25.4亿元,增长12.3%。

      2018年,郑州市经济总量首破万亿大关,成功晋级“万亿俱乐部”。这是郑州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牌,标志着郑州经济社会发展站上新起点、开启新征程。与此同时,2018年全市常住人口突破千万,人均生产总值突破10万元。三大突破助力,郑州正式跨入特大城市行列。


      河南首份居民消费发展报告出炉!住房消费稳步发展

      省两会上,《2018年河南省居民消费发展报告》首次公开。报告中指出,住房消费总量方面,当前我省正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换挡阶段,城镇化率还有较大空间,增量人口的住房需求仍将推动住房消费市场保持持续增长,总体来看,住房消费稳步发展,全省商品房销售额比上年增长了13%。


      2019河南楼市调控政策:实行一城一策

      1月21日,河南省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召开,对于楼市调控政策,会上明确2019年“稳楼市”依然是重点。具体来讲,“重点是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长短结合、标本兼治,实行‘一城一策’。”同时营造良好政策环境,鼓励支持首套刚需和改善型住房需求,拉动消费增长。




      全国首个“百年住宅”地方标准《河南省百年住宅工程技术标准》编制工作启动

      为深入落实住建部工程质量三年提升行动工作要求,提升我省住宅工程质量,促进我省住宅工程建设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建造精品工程,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3月27日,《河南省百年住宅工程技术标准》编制工作启动会在郑州举行,这意味着由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与河南省中原成品房研究中心共同编制的《河南省百年住宅工程技术标准》编制工作正式启动。《河南省百年住宅工程技术标准》为我省落实推进节能减排、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工程建设领域技术进步而编制的重要标准之一,也是全国首个“百年住宅”地方标准。


      关于成品房,洛阳发布这项新措施告别“清水房”

      3月28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推进成品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洛政〔2019〕5号),明确全市成品房建设目标和任务,并责任到单位,从土地出让、设计、施工、验收、销售管理、商品房合同、两书都提出了详细的要求。

      这是自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成品住宅的指导意见》(豫建房管〔2017〕23号),继漯河市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成品住宅的实施意见》(漯政办 〔2017〕107号)后,我省又一省辖市推出推进成品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9新一线城市官方名单出炉:郑州跻身前十

      5月24日,第一财经发布《城市商业魅力排行榜》,郑州挤入新一线城市前10。2019年,一线城市为北上广深;新一线城市依次为成都、杭州、重庆、武汉、西安、苏州、天津、南京、长沙、郑州、东莞、青岛、沈阳、宁波、昆明。

      2019年,河南仍然缺席二线城市序列,共有洛阳、南阳、信阳、商丘、新乡5座城市进入三线,驻马店、开封、周口、许昌、焦作、平顶山、安阳7座城市进入四线;漯河、濮阳、鹤壁、三门峡4城位列五线城市。





      郑州2019“供地计划”出炉!加大人才公寓等三类用地供应规模

      5月22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布了《郑州市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2019年郑州市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遵循落实国家关于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要求,主要围绕房地产调控、加大安置房建设、保障民生、落实人才引进和产业发展政策等重点工作,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进行。


      2019年郑州市供地计划加大三类用地供应规模,分别是商品住宅用地、经济适用房用地、人才公寓用地。

      2019年郑州市市本级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922.37公顷(43836)。

      用地结构方面,住宅用地1542.49公顷(23137亩),比上年增加8496亩,上升58%。其中商品住宅用地为1426.2公顷(21393亩),其中商品住宅用地比上年增加6733亩,上升46%;经适房用地81.85公顷(1228亩),经济适用房用地比上年增加275亩,上升29%;人才公寓用地34.44公顷(517亩)人才公寓用地比上年增加284亩,上升122%。;商业用地403.82公顷(6057亩);工矿仓储用地223.51公顷(3353亩);其他用地752.55公顷(11288亩)。


      截止到2019年5月底,郑州成品住宅项目达166个

      河南推进成品住宅建设,从2015年起初仅有万科、恒大、碧桂园等数个全国性开发企业在郑做成品住宅项目,以郑州为例,发展到今天,来自河南省中原成品房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9年5月底,郑州市参与建设成品住宅企业已达到56家,成品住宅项目166个。从毛坯房到成品住宅,从粗放式到高质量发展,从探索前进到我省成品住宅顶层设计逐步成型、标准体系逐步完善,成品住宅市场发生了巨大变化。





      成品住宅居住品质认定有了标准 《河南省成品住宅评价标准》6月1日实施

      6月1日起,《河南省成品住宅评价标准》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省对成品住宅性能、居住品质认定有了评价标准。


      该标准遵循成品住宅一体化设计基本原则,以人为本,从功能空间、材料部品、人体工程、室内环境、成品效果、提高和创新等涵盖成品住宅全生命期的6个方面制定指标,对成品住宅分成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等3个星级进行星级评价,并规定了“成品住宅实体样板房施工应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完成,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之后180日内不得拆除,以此作为交房标准”,保障了消费者权益。同时,该标准通过对成品住宅预评价、全过程控制,使得开发商在建设阶段可对成品住宅性能做到有效提升。


     《河南省成品住宅评价标准》为我省工程建设标准,由河南省中原成品房研究中心、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标准适用于我省新建成品住宅和既有住宅的改造,包括商品住宅和保障类住房。作为一个普遍性标准,它的发布实施,对指导消费者有针对性的选择成品住宅,引导开发商不断提升住宅性能,提倡与鼓励好的住宅建设和设计,推进我省成品住宅高质量发展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据了解,近年来,为切实有效推进成品住宅建设,我省积极构建“河南省成品住宅标准体系”“河南省成品住宅标准体系”计划编制12部标准,包括设计、计价、施工、验收、评价等5部分,涵盖了成品住宅建设全过程,为设计一体化、设计深度、部品选型、图纸审查、分户验收、品质认定、计价依据、室内环境检测提供了技术依据。目前《河南省成品住宅设计标准》、《河南省成品住宅一体化设计深度标准》、《河南省成品住宅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标准》、《河南省成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河南省成品住宅装修工程技术规程》已发布实施,《河南省成品住宅评价标准》于2019年6月1日实施,《河南省成品住宅内装部品选型标准》、《河南省成品住宅室内环境控制技术规程》《河南省百年住宅工程技术标准》正在编制中。截止到今年上半年,“河南省成品住宅标准体系”已有6部标准发布实施,为推进我省成品住宅高质量发展起到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及标准保障作用。





     “河南省住房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召开 共探成品房高质发展路

      6月16日,我省第三届成品房行业论坛——河南省住房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郑州召开。来自住房建设领域的专家和嘉宾围绕如何实现“住房高质量发展”议题,从“标准引领住房建设高质量发展”“绿色建造与高质量发展”“实行装配式内装是推进住房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等不同侧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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